moea_joint
114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29 題
依據會計法,有關各機關會計報告之編送期限,下列何者有誤?
- A 5日報於期間經過後2日內送出
- B 週報於期間經過後3日內送出
- C 旬報於期間經過後5日內送出
- D 月報於期間經過後15日內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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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想請你思考一下:當一個機關每十天(旬報)或每週就要產出一份報告時,為了確保財務資訊的『時效性』,法規賦予的準備時間通常會傾向『短而緊湊』還是『長而寬鬆』?如果每一份報告的編送期限都給到五天以上,會不會導致下一期的週期已經過半,上一期的報告卻還沒送達的情形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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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關於各機關會計報告編送期限有誤的選項,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會計法第32條明文規定:「各單位會計機關及各附屬單位會計機關報告之編送,應依左列期限:一、日報於次日內送出。二、五日報於期間經過後二日內送出。三、週報、旬報於期間經過後三日內送出。四、月報、季報於期間經過後十五日內送出。但法令另定期限者,依其期限。五、半年度報告於期間經過後三十日內送出;年度報告,依決算法之規定。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各報告之編送期限,於分會計及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適用之。第一項第五款之報告,應由單位會計或附屬單位會計機關,就其分會計機關整理後之報告彙編之;其編送期限,得按各該分會計機關呈送整理報告之期限及其郵遞實需期間加算之;採用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機關,其會計報告編送期限,由該管主計機關定之。」根據上述規定,週報與旬報皆應於期間經過後三日內送出,選項C指出旬報於期間經過後5日內送出與法條內容不符,屬於錯誤敘述,因此為本題正解。同時,法條亦明定五日報於期間經過後二日內送出,以及月報於期間經過後十五日內送出,故選項A、選項B與選項D之敘述皆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均為正確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