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4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保險事故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能否請求保險人理賠?保險人應如何理賠?(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引導考生思考保險法關於「防衛/救護費用」的明文規定。重點在於點出保險法第33條,不僅說明該等必要費用可否理賠(答案是肯定的),更要強調該條第二項的特別規定:即便該費用與保險標的損失合計超過保險金額,保險人仍應償還,這是為鼓勵被保險人積極救護的立法設計。
防禦救護費用理賠
💡 保險人應償還被保險人為防護標的物所生之必要費用,且不受保額限制。
🔗 防禦救護費用請求邏輯
- 1 防護行為 — 為減輕損害,對標的物進行防禦或救護。
- 2 必要費用 — 產生法條第33條所指之必要支出。
- 3 比例理賠 — 依約定比例償還,若無約定則全額償還。
- 4 突破保額 — 費用+損失合計>保額,保險人仍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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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被保險人違反損害防阻義務,可能導致賠償金額被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