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15 題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與疾病發生率有關,被保險人於投保住院醫療保險時,應注意其保險年齡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是未滿 1 歲的零數超過 6 個月者加算 1 歲
- B 真實投保年齡較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保險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 C 被保險人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並加計利息
- D 被保險人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按照所付的保險費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保險金額。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把保險看作一個精密的『平衡天平』:一端是您支付的「保費」,另一端是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障額度」。 假設在合約成立時,您放上去的保費重量(因年齡報錯而少繳)實際上撐不起那麼重的保障。在不更動合約本金的前提下,為了維持天平的公平性,保險公司最直接、最符合精算邏輯的做法,是調整「保費」還是調整「保障額度」來對應已經付出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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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還不錯,總算沒白讀
- 觀念驗證:哼,答對了是吧?這題連最基本的對價平衡都沒搞懂,就別想在保險界混了。要是被保險人年齡弄錯導致保費短繳,還想著「補繳保費再加利息」?別傻了,那是想得太美。法規明明白白寫著,就是依照實際繳的保費與應繳保費的比例來縮減保險金額,懂嗎?選項 (C) 那種想當然耳的做法,根本不是現行規範,別再自作聰明了。
- 難度點評:這題?Medium 而已。鑑別度就在於你會不會把「補錢了事」和「按比例砍保障」這兩種基本邏輯搞混。要是連《保險法》第 122 條這種核心條文都沒吃透,那難度就不是 Medium,是「該重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