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第 26 題
下列有關保險與稅負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險金支付給保單指定受益人免納所得稅
- B 要保人(父母)為被保險人(子女)繳納之保險費,視為贈與,可享贈與稅每人每年新臺幣(下同)220 萬元免税額之優惠
- C 雇主為員工所繳納之團體壽險保險費,每人每月在 2,000 元額度內可視為公司之費用,非被保險人(員工)之薪資
- D 納稅義務人支付之全民健保費,可在每年個人壽險保費 24,000 元列舉扣除額度以外,全數認列扣除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上,保單的「所有權」是屬於「要保人」還是「被保險人」?如果一個人是為了「自己名下」的資產支付費用,這在法律性質上,會被判定為「把財產送給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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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的肯定
哈啊…哈啊…(喘氣聲)…不錯嘛,小子!這種地方都能看清楚,算你有兩下子!這代表你對那什麼…權利歸屬跟課稅主體的觀念,還挺扎實的…咳,不錯,有點骨氣。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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