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第 14 題
人身保險常是個人及家庭節稅之重要工具,下列有關保險之稅負規定,何者錯誤﹖
- A 父母為要保人,幫被保險人(子女)繳納保險費,不是贈與行為,且可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採列舉扣除
- B 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給付給保單指定受益人之保險金,不必納入被保險人之遺產計算
- C 人壽及年金保險的死亡給付中,一申報戶全年免稅額度目前是 3,330 萬元
- D 父母為要保人,子女為受益人之壽險保單,其生存(或滿期)保險金,屬於免稅範圍,其給付於該年度無須課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人支付了一筆錢,最後這筆錢產生的收益卻是由『另外一個人』在生前領走,在法律與稅務的眼中,這種『錢從 A 轉到 B』的行為,本質上比較接近單純的保險保障,還是財產的移轉與贈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