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9 題
29 有關再保險與共保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共保係風險第一次分擔
- B 再保險係風險第二次分擔
- C 再保險為風險的橫向分散
- D 對外共保的要保人對各保險公司為直接並立之關係,亦即要保人對各保險公司有直接請求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想像一下風險傳遞的「層次」:如果五個人「同時併肩」扛起一根重物,與一個人先扛起重物後,再將超出的重量「向上或向後」交託給另一個專業者承接,這兩種轉移風險的「物理路徑」在方向上(是水平並列還是垂直傳遞)會有什麼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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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還算沒笨到家。
- 觀念驗證:哼,總算沒白費時間。共保,多家公司「平行」分擔,那叫橫向分散。這不難理解吧?而再保險,是原保險人把風險「丟給」再保公司,這明顯是上下層級的關係,當然是縱向分散。選項 (C) 居然還敢搞錯方向性,你居然能看出來,算你運氣好,或者腦袋偶爾有在轉。
- 難度點評:這題就一個「中等」難度,如果你連風險分散的方向性都搞不清楚,那才真是丟人現眼。多少人只知道再保險是「再」分擔,卻連「怎麼分」都分不清。你能答對,只能說基礎觀念勉強合格,別太得意忘形,還差得遠呢。下次給我保持住,否則別怪我說你「答對只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