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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40 題

純網路銀行申請兼營保險代理業務或增加業務種類者,如其開始營業之日至申請日不足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1 項各款所定期間,則期間應如何計算?
  • A 以其申請期間計之
  • B 不必計算期間
  • C 以其營業期間計之
  • D 以半年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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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要求觀察一家公司的表現(例如是否違規),但這家公司是新興產業,成立至今還沒達到法律規定的觀察年限。這時,若要評估它至今為止的經營品質,你認為最能反映真實情況的依據,是它『已經實際運作了多久』,還是『它跑流程申請了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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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點在於純網路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特殊規範。法律要求衡量企業的合規表現與經營狀況,若純網銀成立時間短於一般規定的期間,主管機關會採取「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其實際開始對外營業的日期至申請日這段「營業期間」作為計算基準,這既符合行政邏輯,也能確保監理的公平性。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它測驗考生對於特殊金融型態(純網銀)法規配套的掌握度,比起一般性法條,更需要細心區分「營業」與「申請」等時間節點的差異,具備良好的鑑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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