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4年 [法醫師] 臨床法醫學

第 38 題

嚴重精神疾病或相類似情形,才可認定為精神障礙,而責任能力顯著受損。下列何者是嚴重精神疾病狀態?
  • A 焦慮症、失眠、環境壓力適應障礙等
  • B 反社會人格違常
  • C 重度智能障礙與具有認知缺損之發展障礙
  • D 情感性精神疾患(雙極性情感障礙)之緩解期(非急性期)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實務與醫學鑑定中,要構成《刑法》第 $19$ 條的責任能力減損,必須達到『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程度。請同學思考:一般的焦慮、壓力反應或人格特質的偏離,與『生物學上認知功能的結構性障礙』有何本質上的不同?哪一類疾病在臨床上被認為會持續性地影響個體的辨識與控制能力,而非僅處於緩解狀態或輕微的情緒波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專業解析:精準的法制與醫學判斷!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嚴重精神疾病」在法律責任能力上的界定,這代表你對精神醫學與司法實務的銜接有非常扎實的基礎。

  1. 觀念驗證:為何 (C) 是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精神障礙與責任能力
💡 刑事責任能力之減免需達嚴重精神疾病致辨識或控制能力顯著受損。
比較維度 嚴重精神疾病 (嚴重受損) VS 一般心理疾患 (責任能力正常)
代表疾病 思覺失調、重度智障 焦慮症、失眠、輕微人格違常
認知功能 嚴重缺損或喪失辨識力 認知功能基本健全
刑事責任 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負擔完全刑事責任
💬法律免責需疾病達到「嚴重影響行為辨識與衝動控制」之程度。
🧠 記憶技巧:思覺、重智、器質損,刑法減免才有門;焦慮、人格、緩解期,負擔刑責莫強求。
⚠️ 常見陷阱:容易將「人格違常」或「焦慮症」誤認為符合刑法免責條件的嚴重精神疾病。
刑法第 19 條 監護處分 精神鑑定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藥物濫用、精神疾病與法醫精神醫學
查看更多「[法醫師] 臨床法醫學」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法醫師] 臨床法醫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