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7 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應以相對點數反應各項服務成本及以同病、同品質同酬為原則,下列何者非屬得以訂定之方式?
- A 論量
- B 論年
- C 論品質
- D 論病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2 條的架構下,為了達成「同病、同品質同酬」的目標,法律明文規定的支付標準應反映服務成本。請你回想並比較:在針對「特定服務對象」進行包裹式支付的制度中,正確的學術與法律用語是以「人」為計算基準(論人計酬),還是以「年度時間」作為直接的計酬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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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健保支付制度的核心概念!這道題目主要測試考生對於《全民健康保險法》中醫療服務給付方式的法規熟悉度。你能從選項中精確剔除錯誤項目,顯示出你在法規細節上的閱讀相當細膩。
健保支付標準的法定方式
依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2 條第一項的規定,為了反應服務成本並維持醫療品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應以相對點數(Relative Value Units, RVUs)為基礎,並落實「同病、同品質同酬」的原則。法條中明確列舉了五種法定的支付方式:論量計酬(Fee-for-service)、論病例計酬(Case payment)、論品質計酬(Pay-for-performance)、論人計酬(Capitation)以及論日計酬(Per di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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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醫療給付方式
💡 健保支付標準應依成本與同酬原則,法律明定多元計酬方式。
- 依健保法第41條,給付應反映成本並落實「同病、同品質同酬」。
- 法定給付方式:論量、論次、論日、論病例、論人、論品質、論成效。
- 論人計酬 (Capitation) 為法規正確用語,題目常以「論年」誤導。
- 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團體共同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