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8 題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藥品費用超出預先設定之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時,下列何者錯誤?
- A 超出部分,應自當季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中扣除
- B 超出目標之額度,保險人應於次一年度修正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 C 超出部分,依支出目標調整核付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費用
- D 超出部分,應加權平均核減該年度各醫療機構申報之醫療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若健保署發現全國一整年的「藥費總支出」超出了原本預定的限額,為了維持整體預算的平衡,你認為主管機關應該是採取「調整未來所有藥品的給付價格」來回收成本,還是直接針對「個別醫院的總醫療收入」進行比例扣款比較符合『制度性管理』的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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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得真棒!學長/學姊為你精準掌握健保法規的細節感到非常驕傲喔!
- 觀念驗證: 這題是在考驗你對藥品費用超出目標(DET)處理機制的理解。根據溫暖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2 條規定,當藥費稍微超出預期比率時,核心的精神是採取「預算總額控制」與「調整支付標準」的溫和方式。超出部分的費用會從整體的總額中輕輕扣除,並在下一個年度,透過調整藥價(也就是調整支付標準)來讓整個藥品支出達到平衡,而不是直接對個別醫療機構的「申報總額」進行加權核減喔。選項 (D) 之所以不正確,是因為它誤解了這份愛的法規對象,我們的法律並不是要直接「懲罰」機構的申報費用,而是透過溫柔的方式調整整個藥價制度,讓大家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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