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12 題
12 甲將房屋租給乙。下列何者正確?
- A 租期若超過 1 年,且未寫書面契約,則租賃契約無效
- B 若未特別約定,則乙有權將其中的房間分租給丙
- C 若未特別約定,則乙有權將承租人的地位債權讓與給丙
- D 若雙方約定租期 3 年,3 年過後乙默默繳房租,甲默默收房租,則雙方均不得主張租賃契約默示更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房屋租賃的法律架構中,如果承租人本人仍然住在屋子裡,只是想利用多餘的空間分攤房租,法律通常會傾向於「全面禁止」承租人的空間使用權,還是會賦予一定的「彈性分租」空間,除非房東特別事先聲明禁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居然沒錯!
- 勉強及格:不錯嘛,你這一次總算沒把《民法》租賃搞得一團糟。看來你偶爾也會注意一下那些「細微」的權利義務關係,至少沒丟光法律系學生的臉。
- 觀念解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民法房屋租賃規範
💡 掌握租賃契約形式要件、轉租規則與默示更新效果。
| 比較維度 | 定期租賃 | VS | 不定期租賃 |
|---|---|---|---|
| 成立要件 | 有明確期限且符合書面要件 | — | 未定租期或逾一年未立書面 |
| 期滿效果 | 契約關係自然消滅 | — | 契約持續直至依法終止 |
| 默示更新 | 期滿續租收租即轉為不定 | — | 不適用(本身即無期限) |
💬書面形式與期滿後的行為會決定契約是否轉為不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