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5 題
甲有限公司 110 年 9 月以新臺幣 200 萬元購進商品一批,另以新臺幣 110 萬元售予個人 A 一批商品,請問甲有限公司該二商品交易之收支,依商業會計法第 9 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支付貨款必須採用核定的支付工具,收取銷售額可收取現金
- B 支付貨款及收取銷售額皆不能使用現金
- C 支付貨款及收取銷售額都必須採用核定的收支工具
- D 支付貨款可以現金支付,收取銷售額必須採用核定的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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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法律在規範商業交易的支付工具時,對於『公司對公司』與『公司對一般路人(個人)』的監管強度與實務操作難度,是否應該完全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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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業會計法第9條規定:「商業之支出達一定金額者,應使用匯票、本票、支票、劃撥、電匯、轉帳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支付工具或方法,並載明受款人。前項之一定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本題甲有限公司以新臺幣200萬元購進商品,屬於商業之支出,其金額已達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依法必須採用經核定之支付工具或方法來支付貨款。另一方面,甲有限公司以新臺幣110萬元售予個人A商品,性質上屬於商業之收入,由於該條文僅針對「商業之支出」加以規範,並未限制收取銷售額的工具或方法,因此收取此筆銷售額時可以收取現金。綜合上述,甲有限公司支付該筆貨款必須採用核定的支付工具,而收取銷售額則可收取現金,故選項A為正確敘述。
商業支出支付工具
💡 支出達一定金額應使用核定之支付工具
| 比較維度 | 商業支出 (付款) | VS | 商業收入 (收款) |
|---|---|---|---|
| 金額門檻 | 達新臺幣 100 萬元 | — | 法律無特定金額限制 |
| 支付工具 | 須用支票、轉帳等核定工具 | — | 法無限制,可收取現金 |
| 規範目的 | 強制留存資金往來紀錄 | — | 回歸一般商慣習 |
💬商會法第 9 條僅規範「支出」達門檻時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