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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2 題

台中公司之負責人違反商業會計法第 9 條規定,以現金 120 萬元購置原料一批,依同法第 78 條規定,應依下列那一項處罰?
  • A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B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C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D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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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為了防範洗錢或追蹤大額資金流向,規定超過一定門檻必須使用支票或轉帳時,如果你是立法者,對於這種『交易真實但支付手續不符』的行政違規,你認為設定的罰鍰級距,通常會落在法律中哪一個標準的『中間區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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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商業會計法中負責人違反規定的相關罰則。依據商業會計法第78條規定,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本題中,台中公司之負責人違反商業會計法第9條規定以現金120萬元購置原料,即符合前述法條第一款之處罰要件。因此,依法應對其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故選項A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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