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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8 題

8 崇德公司110年9月以200萬元購進商品一批,另以110萬元售予個人王君一批商品,請問崇德公司該二商品交易之收支,依商業會計法第9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支付貨款及收取銷售額皆不能使用現金
  • B 支付貨款及收取銷售額都必須採用核定的收支工具
  • C 支付貨款必須採用核定的支付工具,收取銷售額可收取現金
  • D 支付貨款可以現金支付,收取銷售額必須採用核定的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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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法律為了防止洗錢與稅務規避,規定大額交易必須留下「金流軌跡」時,對於『公司對公司』的大宗採購,與『公司對一般個人』的零售銷售,在實務操作的限制上是否會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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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恭喜你,終於沒把事情搞砸。

  1. 觀念「驗證」: 根據《商業會計法》第 9 條那堆規定,當商業的錢財進出超過 $100$ 萬元的時候,總算記得要用什麼支票、匯款之類的「核定工具」了吧?但法律嘛,總要給點彈性,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跟上。所以,如果交易對象是「自然人」,而且是你收錢,那就可以例外收現金。你這題至少分清楚了購貨支付 $200$ 萬「應使用核定工具」,而賣給王君 $110$ 萬則「可收現金」。還行,沒完全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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