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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6 題

屏東公司派 A 到市場購買中元節拜拜需用的三牲及水果,由於肉販及菜販無法給予 A 相關之原始憑證。試問依照商業會計法第 19 條的規定,正確之處理方式為何?
  • A 屏東公司應根據事實及金額作成憑證,由商業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憑以記帳。此外也要請 A 及 A 的主管分別或共同證明有購買三牲及水果之事實
  • B 屏東公司應根據事實及金額作成憑證,由商業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憑以記帳。無需請 A 及 A 的主管分別或共同證明有購買三牲及水果之事實
  • C 屏東公司不應入帳購買三牲及水果之交易事件,因為無法取得原始憑證
  • D 屏東公司只要請 A 及 A 的主管分別或共同證明有購買三牲及水果之事實即可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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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筆金錢支出確實發生,但外部對象無法提供任何收據時,為了對公司內部與稅務機關負責,你認為應該由誰出面擔保這筆錢真的花在了公司的事務上,且流程應如何記錄才算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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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恭喜你答對了!

這次你正確選出了答案 (A),表現十分不錯。這顯示你對《商業會計法》的相關規定有著清晰的理解。

  1. 觀念解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無法取得憑證之處理
💡 依商會法第19條,原始憑證無法取得時之自製與簽章程序。

🔗 無法取得原始憑證處理程序

  1. 1 交易發生 — 向市場攤販購買但無法取得收據
  2. 2 自製憑證 — 依事實與金額自行填寫支出證明
  3. 3 事實證明 — 經辦人及主管分別或共同簽名證明
  4. 4 負責人簽署 — 由商業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核准
  5. 5 正式入帳 — 以此憑證作為記帳依據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具備上述要件仍故意不入帳,可能違反商會法關於會計處理之規定。
🧠 記憶技巧:自製憑證三要件:負責人簽章、主管經辦證明、事實金額寫清。
⚠️ 常見陷阱:誤以為「只要經辦人證明」或「負責人簽章」擇一即可,實際上兩者皆備才符合法律程序。
原始憑證種類 內部憑證 商業會計法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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