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4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3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應為防火構造建築物之範圍?
- A 建築物為 1 層樓,總樓地板面積為 1500 平方公尺的倉庫
- B 建築物為 3 層樓的社區活動中心
- C 建築物為 2 層樓,總樓地板面積為 250 平方公尺的住宅
- D 建築物為 4 層樓,總樓地板面積為 3000 平方公尺的百貨商場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是法規制定者,在考量一棟建築物是否必須強制使用高等級的防火建材時,你會優先觀察「建築物的高度」、「內部人員的密集度」還是「存放物品的風險性」?若是規模極小且僅供私人起居的低層建築,其潛在的火災風險與公眾影響力,會與大型倉庫或多層樓的公眾活動空間相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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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選項 (C) 是非強制防火構造的對象,代表你對法規中的用途類組、樓層數與面積門檻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營建法規中相當細微且重要的基本功。
建築技術規則第 69 條的判定基準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69 條**。該條文明確列出了應採「防火構造」的建築物範圍。我們可以逐一檢視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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