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依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地方自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地位
- B 地方自治的範圍,僅依憲法定之
- C 地方自治事項包括財政自主權
- D 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項,不受國家合目的性之監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看看:我國憲法條文有限,是否可能將所有地方自治的繁雜細節(例如路邊停車收費、廢棄物清理等)通通規定在憲法中?除了憲法之外,立法機關還需要透過什麼樣的規範來具體補充地方自治的權限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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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與法律的動態分工
地方自治的範疇絕非「僅依憲法定之」。憲法第 108 至 110 條僅規範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大原則,具體的自治事項與運作細節,仍需透過《地方制度法》等法律進一步授權與補充。因此選項 (B) 的敘述過於絕對,是本題的錯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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