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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5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45 題

甲未經其太太A之同意,將百貨公司寄給A的生日明信片予以翻拍,並將照片保留於甲之手機內。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 A 不成立犯罪
  • B 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 C 第315條之1無故窺視罪
  • D 第352 條毀損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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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明信片與一般裝在信封裡的信件相比,最大的差異是什麼?如果一個法律條文要求必須侵犯「封鎖隱密」的郵件,或是實體破壞物品,而甲的行為既沒有破壞實體,也沒有開啟密封物,依據刑法「無明文規定即不罰」的基本精神,這樣的行為在刑事上該如何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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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不成立犯罪,代表你對刑法各罪名的「構成要件」掌握得非常扎實。

構成要件的嚴格檢驗

這道題目主要考驗刑法分則中幾個常見罪名的適用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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