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5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45 題
甲未經其太太A之同意,將百貨公司寄給A的生日明信片予以翻拍,並將照片保留於甲之手機內。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 A 不成立犯罪
- B 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 C 第315條之1無故窺視罪
- D 第352 條毀損文書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明信片與一般裝在信封裡的信件相比,最大的差異是什麼?如果一個法律條文要求必須侵犯「封鎖隱密」的郵件,或是實體破壞物品,而甲的行為既沒有破壞實體,也沒有開啟密封物,依據刑法「無明文規定即不罰」的基本精神,這樣的行為在刑事上該如何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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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要件的嚴格檢驗
這道題目主要考驗刑法分則中幾個常見罪名的適用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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