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醫師] 醫學(五)
第 79 題
李先生患末期腎病洗腎多年,1 年前結婚並生有一女。妻子考慮活體捐腎給李先生,但妻子的娘家都反對。關於本案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最恰當?
- A 李先生結婚未滿 2 年,妻子目前捐腎不符我國法律
- B 妻子捐腎,李先生同意即可
- C 妻子捐腎需出具娘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
- D 妻子年齡須大於 18 歲方可捐腎
思路引導 VIP
當一項重大的醫療決定發生在權力關係可能不對等的配偶之間時,為了確保捐贈方的決定不是在受壓迫或「不得不捐」的情況下做出,法律通常會要求哪一個「外部家庭支持系統」的參與,來證明這項行為是透明且獲得其原生家族認可的?
活體器官移植規範
💡 活體捐贈限配偶及五親等,配偶須滿兩年或有子女,並經倫理審查。
| 比較維度 | 結婚滿 2 年 | VS | 結婚未滿 2 年 |
|---|---|---|---|
| 基本捐贈資格 | 符合法律規定 | — | 原則不符 |
| 豁免條件 | 無需額外條件 | — | 須育有親生子女 |
| 審查重點 | 常規醫學/心理評估 | — | 嚴格確認婚姻真實性 |
| 家屬反對時 | 需加強溝通與書面證明 | — | 需更嚴謹法律公證文件 |
💬結婚年限是配偶捐贈主軸,但「親生子女」是法律賦予的重要例外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