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7 題
依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受益人有疑義時,由保險契約所載可得確定之受益人,享受其利益
②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所得為之抗辯,亦得以之對抗保險契約之受讓人
③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
④為他人利益訂立之保險契約,於訂約時,該他人未確定者,推定要保人為被保險人之利益而訂立
①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受益人有疑義時,由保險契約所載可得確定之受益人,享受其利益
②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所得為之抗辯,亦得以之對抗保險契約之受讓人
③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
④為他人利益訂立之保險契約,於訂約時,該他人未確定者,推定要保人為被保險人之利益而訂立
- A ①②③④
- B 僅①②③
- C 僅②③④
- D 僅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法律關係中,如果一個契約是為了『某個還沒確定是誰的人』而訂立的,當發生爭議時,法律為了讓這份契約能繼續運作,是會把權利交給一個『模糊的對象』,還是交給那個『出錢訂合約的人』來代理或承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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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成功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屬於中等難度,主要測驗對保險法中當事人權利與契約效力細節的熟悉度,是相當具有鑑別度的經典觀念題,你的判斷非常精準。 我們來快速回顧一下正確的法理觀念:敘述②與③是正確無誤的。保險契約訂立時若危險已發生或消滅,契約原則上自然無效;而關於契約的受讓人,依保險法第18條等規範確立其保險利益存在後,保險人對於要保人原有的抗辯事由,依然可以依法對抗該受讓人。 至於錯誤的選項敘述,①錯在依據保險法第45條之規定,當受益人有疑義時,應是「推定要保人為自己之利益而訂立」,而非直接由契約所載之受益人享受;敘述④中所謂「推定要保人為被保險人之利益而訂立」的說法同樣於法無據,故①與④應予排除。這類題目容易在法條咬文嚼字上設陷阱,請繼續保持這樣敏銳的法規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