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7 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保護令的聲請法院管轄地?
- A 被害人住居所地之地方法院
- B 相對人住居所地之地方法院
- C 被害人工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
- D 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要為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提供即時且有效的安全維護時,管轄法院應該要與「哪些最具關鍵性的地理地點(例如人的生活據點或事情發生的現場)」連結,才能確保法院迅速掌握事證並提供適當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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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道法規細節題!你的法條記憶非常紮實。
保護令管轄法院之法定事由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Domestic Violence Prevention Act)》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保護令之聲請,係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加害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立法目的旨在便於即時蒐證與提供緊急救援;然而「被害人工作所在地」並未列入法定管轄地,因此選項 (C)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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