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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0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24 題

下列人員中,不得主張言論免責權者為:
  • A 鄉(鎮、市)民代表
  • B 立法委員
  • C 考試委員
  • D 市議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言論免責權』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讓哪些人在進行『議事辯論』或『代民發聲』時不需要擔心被事後追究法律責任?在這些身分中,哪一位的角色比較傾向於「執行行政業務的官員」,而不是在議會中代表選民進行辯論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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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免責權的適用主體

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各級身分在法律權利上的差異,這顯示你對憲法與地方自治法的條文相當熟悉。言論免責權的核心目的是為了保障「民意代表」在議事堂內能無所畏懼地反映民意、監督政府。因此,無論是中央層級的立法委員,或是地方制度法所保障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法律皆賦予他們在會議時所發表的言論與表決不受追訴的特權。

職權性質的關鍵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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