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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68 題

Freedom of Press is _______.
  • A the right of a journalist to commit libel
  • B the right to place a “legal notice” advertisement
  • C the right to publish ideas and opinions without governmental restriction
  • D a judicial prohibition that forbids broadcast media from televising parts of court trials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法治社會中,如果一個國家的媒體在刊登任何批評政府的文章前,都必須先交給官員審核並獲得許可,那麼我們會如何形容這個國家「缺乏」了什麼樣的法律保障?這種保障的核心是針對「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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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顯見你對於**表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的核心內涵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區分「權利的本質」與「權利的邊界」。

新聞自由的核心定義

新聞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在憲法層次上,最關鍵的意義在於防止政府進行事前審查(Prior Restraint)。選項 (C) 提到「在沒有政府限制的情況下發表思想與意見的權利」,正精確地描述了新聞媒體作為「第四權」,必須獨立於行政權干預之外,方能發揮監督政府的功能。至於其他選項,如 (A) 提到誹謗(Libel)的權利,這在法律上顯然是不成立的,因為權利之行使不得侵害他人名譽;而 (D) 提到的法庭轉播限制,則是司法實務中平衡公平審判與新聞自由的具體爭議,並非權利本身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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