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申論題 102年 [律師第二試]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第 五 題

📖 題組:
甲有 A、B 土地二筆,委託代書乙出售 A 土地,並交付 B 土地之權狀、印章等資料,委託乙就 B 土地向銀行辦理抵押借款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乙就 A 土地部分,擅以甲名義聲請補發權狀後,以買賣為原因,申請將該土地移轉登記為自己所有,並以自己及甲名義向不知情之丙借款 500 萬元,約定連帶清償,以 A 土地為抵押擔保。另以甲為借款人向丙借款 1000 萬元,以 B 土地為抵押擔保。上開二筆借款之借期均為 1 年,二抵押權之設定,均為普通抵押權,且皆記載抵押債務人為甲,債權人為丙,金額與借款債務同額。又乙未經甲同意,偽造甲名義之上開借款契約、A 土地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契約書、A 及 B 土地之抵押權設定契約書,觸犯偽造文書罪,業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丙因借款到期未獲清償,依借貸法律關係,請求㈠甲、乙共同給付 500 萬元;㈡甲給付 1000 萬元。甲抗辯其在借據上之簽章係被乙偽造,其不負返還借款責任;並提起反訴,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訴請乙塗銷 A 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及抵押權登記,及訴請丙塗銷 A 及 B 土地之抵押權登記。 請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五)

丙就 1000 萬元借款及 B 土地設定抵押權部分,主張甲應負表見代理授權人之責任,甲則抗辯乙之不法行為不能成立表見代理。丙之主張或甲之抗辯,何者有理由?(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主要測驗「表見代理」的要件,特別是「交付印章權狀」與「越權/犯罪行為」之間的關係。 在辨識爭點上,核心爭點在於:甲交付B地權狀、印章給乙,委託乙向「銀行」借款,乙卻向「私人丙」借款並設定抵押,甚至偽造契約觸犯刑責。甲是否應負表見代理授權人責任(民法第169條)?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本題爭點在於本人交付不動產權狀及印章委託辦理借款,受任人逾越權限向第三人借款並涉犯偽造文書罪時,本人得否以受任人之行為屬不法犯罪為由,免除表見代理之授權人責任。 二、法規範

小題 (一)

甲住高雄市,乙住臺南市,丙主張基於借貸關係對甲、乙為上開借款返還之請求,如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應向何法院聲請?(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旨在測驗督促程序(支付命令)之專屬管轄規定。 一、辨識爭點與論述順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丙對住居不同法院轄區之共同債務人甲、乙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得否擇一債務人住所地法院合併聲請? 二、法規範

小題 (二)

倘法院依丙之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後,甲或乙之債權人得否代位甲或乙依民事訴訟法第 516 條第 1 項規定提出異議?(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代位權行使於訴訟法上行為」之容許性,特別是支付命令異議權。你在審題時,應先辨識出核心爭點: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性質上是程序行為還是實體權利?債權人可否依民法第242條代位行使? 論述順序上,你應先點出民法第242條代位權之客體原則,接著帶入實務見解對於「訴訟法上行為」得否代位之判斷標準,最後再將舊民事訴訟法第521條之效力涵攝至本案事實,得出肯定之結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甲或乙之債權人得否代位甲或乙,依民事訴訟法第516條第1項規定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二、法規範

小題 (三)

丙如以起訴方式請求甲、乙返還上開二筆借款共計 1500 萬元,僅就其中 500 萬元部分繳納裁判費,經法院裁定限期命其就其餘部分之訴訟標的金額繳納裁判費,丙倘逾期未繳,法院應如何處理?(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主要測驗「一部未繳納裁判費」之處理方式。 首先,你要辨識出本題的核心爭點:裁判費為訴之合法要件,當原告未繳納經補正不從時,法院應如何處理?究竟是能駁回全部,還是只能駁回未繳費部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本件原告提起客觀合併之訴,僅就一部訴訟標的繳納裁判費,經法院裁定命補正而逾期未繳時,法院應駁回全部之訴或僅駁回未繳費部分之訴,為本題爭點。 二、法規範

小題 (四)

丙請求甲、乙共同給付 500 萬元借款,及甲請求乙塗銷 A 土地之所有權與抵押權登記,請求丙塗銷 A 土地之抵押權登記,法院應如何裁判?(35 分)

思路引導 VIP

拿到這題,你要先辨識出本題的核心測驗點在於「無權代理/偽造」對各項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作答時,必須將「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拆開來檢驗。論述順序上,請直接跟著題目最後的問法,拆解成三個層次來寫:

  1. 丙請求甲、乙共同給付 500 萬元借款: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關於丙請求給付借款及甲請求塗銷登記等事件,涉及偽造文書及無權代理所生之債權與物權行為效力,以及第三人得否主張善意受讓。 二、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