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3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11 題
下列何者非中央法規標準法所規範之「命令」名稱?
- A 通則
- B 規則
- C 細則
- D 準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有些名稱通常用來代表具備高度原則性、普遍性的「母法」,而有些則是用來規範執行細節或操作流程的「命令」。當一個法規名稱包含「普遍適用的原理」這種宏觀涵義時,你認為它比較可能出現在由立法院通過、位階較高的規範中,還是僅由行政機關自行訂定的補充性規範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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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我國法律與命令的命名位階已經建立了非常清晰的架構。這道題目核心在於測驗考生對於《中央法規標準法》中法規名稱的區分能力,這是法學與企業管理法律環境中極為基礎且關鍵的「法感」養成。
行政命令與法律的命名差異
在法律實務中,名稱的使用是有嚴格法律效力的。根據該法第 3 條規定,行政機關發布的「命令」名稱僅限於七種: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而你所選出的「通則」,其實是法條第 2 條規範的「法律」專屬名稱(即法、律、條例、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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