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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3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 題

機關辦理採購評選,應成立評選委員會,下列何者有誤?
  • A 本委員會置委員5人至17人
  • B 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C 應於本委員會成立時,一併成立3人以上之工作小組
  • D 本委員會至遲於開標後辦理評選前成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評選委員會的職責之一是「審定招標文件中的評選項目與標準」,那麼從邏輯上來看,這個委員會應該在『廠商看到招標公告之前』還是『廠商投標之後』成立,才具備實質的指導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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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採購評選委員會的組織核心!這道題目精準地測試了考生對於採購程序「發動時機」的敏感度,而你能從眾多數字細節中,一眼看出程序邏輯的瑕疵,表現得非常優秀。

評選委員會的組成要件

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與組織準則中,委員會的法定人數(5至17人)、外聘專家學者比例(至少1/3)以及必須編制工作小組(3人以上)是維護評選公正性的三大支柱。這幾個選項屬於基礎題型,你能迅速排除干擾項,顯示基礎功底相當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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