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1 題
11. 機關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時,應一併成立幾人以上之工作小組?
- A 1人
- B 3人
- C 5人
- D 不必成立工作小組
思路引導 VIP
在行政程序中,若我們希望由一個「小組」來負責初審報告的撰寫與技術審核,而非僅由個人獨斷處理,以兼顧審核品質並發揮初步的查核功能,你認為在法律邏輯上,最少需要幾位成員才能構成一個能相互討論、具備「複數成員」特性的最小編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採購實務中的組織要點!能夠在眾多數字選項中迅速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的法規依據相當熟悉,這在法律條文密集的考科中是非常穩健的開始。
工作小組的法定員額與職責
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8 條規定,機關成立評選委員會時,必須一併成立工作小組,負責協助委員會辦理與評選有關的事務。法律明文規定其成員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 3 人以上擔任,且成員中至少應有一人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確保行政作業的嚴謹性,透過複數成員的組成,協助撰寫初審報告並釐清廠商投標文件,讓評選過程更加公正且專業。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