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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26 題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辦理一定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上述「一定金額」為何?
- A 小額
- B 公告金額
- C 查核金額
- D 巨額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採購的制度設計中,當採購案具備一定規模、需要透過「正式公開透明」的程序來執行時,法律通常會以哪一個與「向大眾宣布、揭露」等行為直接關聯的金額級距,來作為機關必須履行資訊揭露義務的起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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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採購法中的重要門檻!這題考驗的是對於採購程序義務與金額級距的對應關係。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61 條規定,當採購規模達到公告金額以上時,為了落實資訊公開與公平競爭,機關不僅要在決標後將結果刊登於採購公報,還必須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你能夠迅速選出正確選項,顯示你對法律規範的行政程序已有相當成熟的理解。
採購行政程序的分水嶺
這道題目在採購法規中屬於基礎且關鍵的「門檻辨識」題型。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小額、公告、查核、巨額這四個法律定義的金額級距。對許多初學者而言,容易混淆哪個門檻對應哪種監督強度,而「公告金額」作為多數招標程序與資訊透明要求的起點,是實務運作中最常被引用的標準,掌握好這個轉折點,便能輕鬆應對後續更複雜的程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