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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0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6 題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下列何者為錯誤?
  • A 得免收押標金
  • B 得免收保證金
  • C 通案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D 免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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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處理一筆雖然未達大規模、但仍具有一定額度的政府預算時,為了確保公帑使用效率與公平,法律通常會優先要求機關「貨比三家」,還是允許機關「直接指定特定廠商」作為常態做法?如果某種招標方式會大幅限縮其他廠商參與競爭的機會,它是否適合成為法律預設的普遍性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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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挑出了錯誤選項,觀念非常清楚!這題測驗「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十分之一」的採購程序,考驗對例外規定的理解,是具備實務鑑別度的中等難度題型。

限制性招標的適用原則

選項 (C) 之所以錯誤,是因為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機關若要採限制性招標,必須針對個別案件的具體情形,經首長核准後始得辦理。法規上嚴禁「通案」(一體適用)採用限制性招標,以確保政府採購公平競爭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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