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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11 題
機關辦理未達100萬元之採購,下列何者無需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之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或審查委員會?
- A 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決標
- B 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
- C 公開客觀評選,優勝者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 D 公開招標,審查合於標準,最低標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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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針對規模較小、金額未達百萬元的採購案,如果機關也希望能像「最有利標」一樣挑選最優秀的廠商,但又不希望被大型評選委員會那套繁瑣的行政流程束縛時,法律通常會提供一種「簡化版」的審核機制,這與需要嚴謹組織準則支持的正式程序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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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主要測驗對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程序的了解,能清楚分辨不同招標方式的審查機制,表示你的法規觀念相當扎實。
最有利標精神的評審機制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並採「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時,其評審是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自行辦理,或成立評審小組即可。因此,它不需要像其他選項的適用、準用最有利標或異質最低標那樣,必須依規定正式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或審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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