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1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17 題
下列何者敘述,符合採購法規定?
- A 機關辦理委託研究發展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 B 押標金之繳納方式,得為取具金融機構之書面連帶保證
- C 以議價方式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財物採購,得免收履約保證金
- D 以上皆是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什麼樣的採購性質下(例如:學術創作或科學研發),若要求參與者必須先準備一大筆現金抵押在政府單位,可能會對那些具備專業技術但資金規模不大的研究者產生什麼影響?而法律為了鼓勵這些人才參與,通常會針對這類特定性質的採購做出什麼樣的彈性調整?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R&D 採購的豁免彈性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 (A) 為正確選項,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中關於擔保金的特殊規定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根據法規第 30 條第 1 項規定,機關辦理 勞務採購(如委託研究發展),考量其性質特殊且為鼓勵具備專業技術之對象投標,確實可以評估免收押標金與保證金。這不僅能減輕研究單位的財務負擔,也符合促進科技研發的政策目標。
法規用語的精準度與陷阱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