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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50 題
依照採購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信用證明限公告日後取得
- B 得以實績為特定資格
- C 營業稅證明限當期
- D 資本額限公告日前者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代表政府要發包一項高難度的捷運工程,除了檢查廠商有沒有錢(資本額)之外,你還會要求廠商提出什麼樣的「過去表現證明」,來確保他們真的有能力把這座橋蓋好,而不僅僅是書面資料合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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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正確選項!這題考驗的是對《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採購之特定資格辦理標準》的掌握程度。在採購實務中,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時,為了確保廠商有足夠履約能力,可以視需要訂定「特定資格」。而「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正是法律明文允許的特定資格項目之一,這也是確保公共工程或勞務品質的重要門檻。 從難度切入點來看,這類題目具備不錯的鑑別度,因為考生容易在「有效期限」的細節上產生混淆。例如,信用證明通常是指投標截止日前一段期間內(如半年或一年)由銀行出具的證明,並非侷限於公告日後;營業稅證明則通常要求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的稅單。你能夠在眾多關於時間點的干擾選項中,迅速鎖定關於實績認定的正確法規條文,顯示你對廠商資格規範的理解非常紮實且細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