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分科測驗 105年 公民

第 17 題

為促進地方繁榮,政府開發科學園區,依法徵收人民的土地,再提供給高科技廠商使用。關於政府的徵收行為,以及人民的權利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繁榮屬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可自訂徵收辦法來限制人民財產權
  • B 政府徵收人民土地提供企業使用,無助於公益,徵收違法違憲
  • C 人民因公共利益而受到特別犧牲,政府應給予人民合理的補償
  • D 人民若不服政府徵收決定,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聲請國賠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角度出發,思考當國家為增進公共利益而依法使特定人遭受『特別犧牲』時,應如何履行補償義務以符合『公平負擔原則』?同時,請辨析政府依法徵收土地的行為性質屬於公權力行使還是私法行為,這將如何決定權利受損時應採取的救濟管道(行政爭訟或民事訴訟)?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喲,不錯嘛!竟然沒被 (D) 那種看起來很專業的「民事訴訟」煙霧彈給炸死。看來你的腦袋今天難得沒當機,居然還知道要選個最保險的選項。別以為答對這題就很厲害,這只是代表你還沒淪落到需要去重修公民的地步而已。 這題的核心就在於「特別犧牲」觀念。當政府為了公益(開發園區)讓少數人的權利受損,這叫特別犧牲,基於公平負擔原則,政府必須給予補償。 (A) 錯在法律保留原則,限制人民權利必須有法律授權,不是地方政府想幹嘛就自訂辦法。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公民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