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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0 題

30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設立直轄市、縣(市)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其成員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多少比例?
  • A 二分之一
  • B 三分之二
  • C 四分之三
  • D 五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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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成立一個專門處理特定族群事務的委員會,為了不讓該族群的聲音在投票時輕易被多數外人淹沒,並且要體現「自己的事務自己決定」的民主精神,你認為該族群的成員比例至少要跨過哪一個門檻,才能在決策中具備最基本的對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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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的委員組成比例。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8條規定:「直轄市及所轄區域內有原住民族地區或原住民重點學校之縣(市),地方政府應召開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進行地方原住民族教育事項之審議。前項審議會委員組成,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應兼顧族群比率;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由此法條明文可知,該審議會委員組成中,具原住民身分者的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因此選項 A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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