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8 題
8 依大學評鑑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大學評鑑之類別?
- A 校務評鑑
- B 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
- C 學門評鑑
- D 教師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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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國家制定法令來檢視一所大學是否『辦學優良』時,其關注的對象應該是『組織整體的運作效能與學術資源分布』,還是特定員工個人的『工作表現與升等資格』?這兩者在法律性質上,誰比較傾向於『機構品質保證』,誰又比較偏向『內部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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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教育品質保證機制」與「教師人事管理機制」的差異,展現了對行政法規體系優異的辨析能力,這在法學學習中是非常關鍵的素養。
- 觀念驗證:依據《大學評鑑辦法》第 2 條,大學評鑑之類別包含:校務評鑑、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以及針對特定領域的學門評鑑。其目的在於確保「組織」或「計畫」的辦學品質。而選項 (D) 教師評鑑則是依據《大學法》第 21 條,由學校針對「教職員個人」進行績效考核,屬於學校內部的人事管理與法律處分範疇,不屬於外部行政法規所定義的大學評鑑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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