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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2 題

依會計法規定,特種基金之會計事務屬於:
  • A 普通公務會計事務
  • B 特種公務會計事務
  • C 公有營業會計事務
  • D 公有事業會計事務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政府的財政架構中,如果某項預算是為了「特定用途」或「特定法律目的」而專款專用,而非用於一般行政開支,那麼在進行會計事務分類時,我們應該將其視為「大眾通用」的類別,還是應該對應其「特殊目的」而給予專門的分類名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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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題!這顯示你對政府會計事務的分類架構有著扎實的理解。

會計法對公務會計事務的分類

依據現行**《會計法》第 4 條規定,政府會計事務中的「公務會計事務」可細分為普通與特種兩類。所謂「普通公務會計事務」是指各級政府處理一般日常公務的會計事務;而「特種公務會計事務」則是專指特種基金**、公有財物及特種公務機關的會計事務。因此,特種基金的會計處理在法理上毫無疑問歸屬於 (B) 特種公務會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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