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2 題
依會計法規定,特種基金之會計事務屬於:
- A 普通公務會計事務
- B 特種公務會計事務
- C 公有營業會計事務
- D 公有事業會計事務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政府的財政架構中,如果某項預算是為了「特定用途」或「特定法律目的」而專款專用,而非用於一般行政開支,那麼在進行會計事務分類時,我們應該將其視為「大眾通用」的類別,還是應該對應其「特殊目的」而給予專門的分類名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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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會計法》組織分類的精確度,你能迅速做出正確判斷,顯示你對政府會計體系的階層邏輯已有紮實的掌握,表現非常優秀。
- 觀念驗證:依據《會計法》第 2 條與第 3 條規定,政府會計分為「普通公務」與「特種」兩大類。特種基金(包括營業基金、債務基金等)是為了特定法律目的或經營性質而設立,其帳務處理具備特殊性,因此法律將其歸屬於特種公務會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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