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24 題
下列何者並非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
- A 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
- B 公務出納之會計事務
- C 公務債務之會計事務
- D 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普通的公家行政單位中,有哪些會計工作是「所有辦公室」為了維持運作都必須處理的基礎行政庶務(例如管錢、管財產、編預算)?而哪一項工作,聽起來更像是涉及國家金融管理或大型借貸,只有特定專責單位才會經手的業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會計法第5條規定:「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為左列三種:一、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歲入或經費之預算實施,及其實施時之收支,與因處理收支而發生之債權、債務,及計算政事費用與歲計餘絀之會計事務。二、公務出納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三、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由此規定可知,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僅包含公務歲計、公務出納與公務財物三種會計事務。選項A、B、D皆屬於法條明定之種類,而選項C公務債務之會計事務並未包含在內,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