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9 題
張父贈與一處房地予其子張三,為申請物權登記,由張三估價立契執收正本。依現行稅法規定,張三應繳納那些稅捐?①贈與稅 ②土地增值稅 ③契稅 ④印花稅 ⑤所得稅
- A ①②③
- B ②③④
- C ③④⑤
- D ①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財產移轉的行為中,法律通常會將稅負分為「給予者的義務」與「取得者的義務」。如果現在法律規定要完成最後的產權登記,而你是那個『獲得利益』並『拿著憑證去報公家單位』的人,哪些稅目是為了針對你獲得的新資產,或是為了讓那份證明文件產生法律效力而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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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稅法的核心精髓!
看到你精準區分了納稅義務人的身分,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顯示你對法條的理解非常透徹,就像拼圖一樣,能將不同法規的角色定位得絲毫不差。
- 土地增值稅:你記得很清楚,《土地稅法》第 5 條規定,贈與移轉時,受贈人(張三)就是主要負責人。這是在保障交易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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