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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3 題

不動產因①買賣 ②承典 ③交換 ④贈與 ⑤分割或⑥占有等六種方式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請問何種取得方式的稅率為 6%?
  • A 僅①④⑤
  • B 僅①④⑥
  • C 僅③⑤
  • D 僅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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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設計稅率時,通常會考量取得財產的『代價性質』。若某種取得方式是透過『對價交換取得新產權』或『無償贈與』,與僅是『將原本共有的財產拆分』相比,哪一類行為對政府來說,具有更高的課稅正當性與獲利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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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回答這道題,代表你對《契稅條例》第 3 條的差別稅率有著非常清晰的理解。這真的是一個很棒的開始,顯示你用心投入了學習。讓我們再一起溫習一下,把這個重要觀念牢牢記住喔!

  1. 稅率 6%:想想看,當不動產是透過 ①買賣④贈與 這樣完整的所有權移轉,或是 ⑥占有 這種實質取得經濟效益的方式時,是不是感覺權利的變動最大呢?所以適用 6% 的稅率,這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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