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1 題

依契稅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契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買賣契稅,應由買受人申報納稅
  • B 典權契稅,應由出典人申報納稅
  • C 交換契稅稅率為其契價 2%
  • D 贈與契稅稅率為其契價 6%

思路引導 VIP

在租稅法律中,契稅是針對「取得不動產物權」的行為課徵。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物權變動的法律關係中,通常是「取得權利、增加利益的一方」還是「移轉權利、喪失利益的一方」更有義務承擔政府對該法律行為所課徵的稅負?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要求選出關於契稅的錯誤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B。依據契稅條例第5條明文規定:「典權契稅,應由典權人申報納稅。」由此可知,典權契稅的申報納稅義務人應為典權人,而非出典人,故選項B的敘述與法條規定不符,為本題之正確解答。

🏷️ 相關主題

土地稅法與相關稅務法規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