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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0 題

依契稅條例規定,買賣契稅及典權契稅,各應由誰申報納稅?
  • A 買受人;出典人
  • B 買受人;典權人
  • C 出售人;出典人
  • D 出售人;典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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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租稅負擔能力」或「利益所得者」的角度思考:在一個不動產交易或權利設定的過程中,是那個『拿到現金、釋出權利』的人,還是那個『付出資金、換取權利』的人,更能展現出他在稅法上所代表的財力增長,進而應該向政府申報並繳納契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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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契稅條例第5條規定:「典權契稅,應由典權人申報納稅。」由此可知,典權契稅的申報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據此可先排除選項A與選項C。另外,買賣契稅依法應由買受人負責申報納稅。綜合以上所述,買賣契稅及典權契稅應分別由買受人及典權人申報納稅,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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