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5 題
下列何種情形,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不是由土地所有權人負納稅義務?
- A 設有地上權之土地
- B 設有抵押權之土地
- C 設有租賃權之土地
- D 設有典權之土地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在租稅法「利益享有者負擔稅捐」的原則下,若某種法律關係讓非所有權人「完全佔有並使用土地」,法律會傾向將納稅義務移轉給誰?哪一種權利狀態最符合這種實質收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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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的例外情形,顯示你對《土地稅法》的條文細節與「實質課稅原則」有相當紮實的掌握,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學習態度!
- 觀念驗證:依據《土地稅法》第 3 條規定,地價稅原則上由土地所有權人繳納。然而,當土地設有典權時,因典權人享有佔有、使用及收益之權利,在性質上最接近實質所有權,故法律規定由典權人負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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