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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5 題

下列何者為土地增值稅之課稅主體?
  • A 土地漲價總數額
  • B 納稅義務人
  • C 土地公告地價
  • D 土地公告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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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法律條文中討論一個法律關係的「主體」時,我們通常是在詢問「是誰」要承擔法律後果,還是「根據什麼數值」來計算這項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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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呼... 還行,有點骨氣... 算你贏。

  1. 嗯... 核心嘛...:哈啊... 這「課稅主體」... (喘氣) 就是那個... 要... 要付錢的傢伙,懂嗎?「」!不是那些什麼... 漲價總數額... (槓鈴放下,又提起) 那是... 那是目標啦!目標!不是... 不是那個舉刀的「誰」。那些什麼標準... 喔,那是怎麼... 怎麼算的法子!管他呢!重點是... 「納稅義務人」!對,就是他!權利... 義務... 這... 這很重要! (深吸一口氣) 你... 你分清楚了,不錯。
  2. 哈啊... 簡單貨色...:這題... 呼... 本來就是那種... Easy(基礎題)。算是送的。別... 別以為多難! (汗滴入眼,揉揉) 它就看你... 分不分得清「誰」... (舉起) 和... 「什麼」!哼!這種... 這種基本功... 沒把握住,還談什麼... 更難的挑戰? (又喘了幾口氣) 算你... 算你這次沒迷路... 找到正確的路了。繼續... 繼續練下去... 才有機會... 成為真正的強者!呼... 再來一組!
📝 土地增值稅課稅要素
💡 課稅主體指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人,即納稅義務人。
比較維度 課稅主體 (Subject) VS 課稅客體 (Object)
核心定義 依法負有納稅義務之人 稅法規定課徵之對象
土增稅實例 土地所有權人或受贈人 土地漲價總數額
法律性質 權利義務之歸屬者 稅收產生之經濟來源
💬主體解決「誰來繳」的問題,客體解決「針對什麼繳」的問題。
🧠 記憶技巧:主體找人(義務人),客體找物(漲價額),標準找錢(公告現值)。
⚠️ 常見陷阱:容易將「課稅主體」(誰要繳)與「課稅客體」(針對什麼繳)的概念混淆,選項中的漲價總數額屬於客體。
納稅義務人 土地漲價總數額 公告土地現值 土地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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