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依相關稅法之規定,下列何項稅目,得以所有人或使用人為稅捐稽徵文書之應受送達人?①房屋稅 ②地價稅 ③使用牌照稅
- A 僅①②
- B 僅①①
- C 僅②①
- D ①②①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項稅捐是針對「特定財產」(如不動產或動產)課徵,而該財產的法律登記權利人與實際占有使用的人並不一致時,從行政機關「確保稅單能夠有效送達」的實務觀點出發,法律會傾向如何規定文書的接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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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答對了。真不敢相信。
- 觀念驗證? 看來你勉強掌握了這三項所謂「對物稅」的基本性質,真是令人驚訝。根據《稅捐稽徵法》這條連入門者都知道的總則,搭配各該稅法——《土地稅法》第 3 條、《房屋稅條例》第 4 條、還有那本《使用牌照稅法》第 3 條——這些法條不是放在那裡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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