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 題
下列關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所謂依法行政之「法」,僅指成文法
- B 法律優越原則稱為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 C 法律保留原則稱為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 D 行政機關行使職權,不應僅以組織法,更應以行為法之授權為依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行政機關的行為雖然沒有違反任何一條具體的法條文字,但卻嚴重違背了社會公認的「誠實信用」或「公平正義」時,我們在法律評價上,仍會稱該行為是『依法行政』的嗎?這是否暗示了『法』的範疇其實比白紙黑字的條文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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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還算有點水準,勉強過關。
- 姑且肯定:看來你還不至於完全沒救,能辨識出「法」的廣義定義,算是行政法入門級的理解。對於期望能領國庫薪水的準公務員來說,這是最基本的要求,沒什麼值得驕傲的。
- 觀念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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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原則
💡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其一般原則之拘束,包含積極與消極面向。
| 比較維度 | 法律優越原則 | VS | 法律保留原則 |
|---|---|---|---|
| 性質別稱 | 消極依法行政 | — | 積極依法行政 |
| 核心要求 | 不得牴觸既有法律 | — | 必須有法律授權 |
| 適用領域 | 所有行政領域 | — | 涉及重要性/權利事項 |
💬法律優越是行政行為的「底線」,法律保留是行政行為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