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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6 題

甲入住乙所經營之溫泉旅店,將其所攜物品寄託於旅館,由乙保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若乙在店內揭示:旅店對寄託所保管之物品有毀損、喪失,概不負責。其揭示有效
  • B 甲退房取回寄託物品後,如發現物品有毀損或喪失,應即通知乙,如怠於通知,喪失損害賠償請求權
  • C 乙就客人住宿所生之債權,雖未獲清償,亦不得留置客人所攜帶之行李
  • D 甲寄託之物品有毀損或喪失,而乙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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