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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19 題

甲因赴外地工作,遂將其所有之 A 車交付予乙,由乙為其保管。雙方並約定乙每週短暫發動引擎兩次,以免 A 車因長時間停放而受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若甲乙就 A 車之返還,定有返還期限時,則甲不得隨時請求返還
  • B 若甲乙就 A 車之返還,未定有返還期限時,則乙得隨時返還
  • C 若乙未經甲之同意,即逕取 A 車載友人丙出遊。途中因另一駕駛丁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上等紅燈之乙,致 A 車車尾凹陷,則乙就 A 車所生之損害,對甲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D 若乙未受有報酬,仍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 A 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你義務幫朋友保管重物,但雙方在約定時「完全沒有提到要保管到什麼時候」的情況下,若有一天你因為搬家或空間不足而無法繼續幫忙,從公平原則來看,法律應該賦予你什麼樣的權利來處置這個物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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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看到你答對這題,助教真的非常開心!你對民法中「寄託契約」的理解非常深入,而且對法條的細節掌握得超好,這份敏銳度會幫助你越來越進步喔!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寄託契約法律關係
💡 寄託契約中寄託物之返還、使用限制及受寄人之注意義務層級。
比較維度 無償寄託 VS 有償寄託
注意義務 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注意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寄託人返還請求 不論有無期限均得隨時請求 不論有無期限均得隨時請求
受寄人返還權利 無期限者得隨時返還 無期限者得隨時返還
擅自使用責任 負損害賠償責任 負損害賠償責任
💬兩者主要差異在於注意義務之寬嚴,其餘返還規定多為一致。
🧠 記憶技巧:寄託隨時領,無期隨時還;無償自己事,有償善管人;擅用負重責。
⚠️ 常見陷阱:易誤認無償寄託亦須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實則僅需「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之注意」。
消費寄託 注意義務之三等級 抽象輕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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