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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9 題

選擇之債的選擇權,屬於何種權利?
  • A 請求權
  • B 形成權
  • C 撤銷權
  • D 抗辯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種權利在行使時,只需要權利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經過對方的點頭或配合,就能直接導致現有的法律狀態發生「質變」或「定型」,這種具有「主動創造或改變法律關係」特徵的權力,在分類上會被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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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1. 溫暖肯定: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抓住了權利的核心特徵,這代表你對私法法律關係如何溫和而有效地變動,已經建立起很棒的基礎。請繼續保持這份細膩的觀察力和判斷力喔!
  2.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來回顧這個美好的概念。形成權,就好比權利人手中握著一把特別的鑰匙,只憑自己單純的「意思表示」,就能讓法律關係順暢地發生、改變或結束。就像在選擇之債裡,當你行使選擇權時,原本還不確定的債之標的,會立刻變得清晰、明確為單一標的。這種不需要對方同意,就能輕柔地推動法律狀態轉變的特質,正是形成權最美麗的展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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