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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0 題

張三將評定標準價格 100 萬元房屋,以 300 萬元賣給李四,契稅納稅義務人及稅額為:
  • A 張三 6 萬元
  • B 李四 6 萬元
  • C 張三 6 萬元,李四 12 萬元
  • D 李四 1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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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不動產移轉的行為中,是『得到財產權』的人要繳稅,還是『拿到現金』的人要繳稅?另外,為了避免人民虛報成交價格,政府通常會預先核定一個『標準價格』,你認為稅捐機關會採用哪一個數據來維持課稅的安定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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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觀念十分清晰。

買賣契稅之納稅義務人與稅率

這題考驗的是房屋買賣時的契稅規定。依據現行《契稅條例》第 4 條規定,買賣契稅應由買受人申報納稅,因此本題的納稅義務人毫無疑問是買方李四。而在稅率方面,法定的買賣契稅稅率固定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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