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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依據我國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請明確說明,被繼承人死亡時,那些財產應列入遺產總額,合併申報課徵遺產稅?員工死亡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所領取之退休金,應否列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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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題需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及第15條規定,按被繼承人國籍與經常居住地,界定其遺產之屬人、屬地課稅範圍,並提及「擬制遺產」。後半題則須探討勞退新制下之個人退休金專戶財產性質,判斷其是否屬被繼承人生前已取得之權利而應併入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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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遺產稅之課徵範圍,以及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內之退休金是否屬遺產性質。 【解析】 壹、應列入遺產總額之財產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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